在澳大利亚,商业广播赢得收费
代表唱片公司和艺术家的唱片协会澳大利亚唱片表演公司,要求法院宣布,根据澳大利亚的《版权法》,流媒体网络广播不应被视为“广播”,因此应另付费用。但是,联邦法院认为,互联网联播已纳入传统广播的现有许可协议之内。结果是:唱片公司和艺术家对失去从流式互联网广播电台收回更多付款的机会感到沮丧。在根据《版权法》确定流媒体互联网广播节目是“广播”时,林赛·福斯特法官得出结论,同时传输是“…结合了各种传送方法或平台,并使用广播服务频带传送相同无线电节目的服务。”法院与澳大利亚商业广播电台一道,宣布澳大利亚的商业广播电台不必为在线录制音乐的传输向艺术家支付额外的版税。 PPCA的负责人丹·罗森(Dan Rosen)对这项最新裁定感到失望,但他坚称其组织“…将继续努力为艺术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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